林洽宏、林洽生因保管不善,将证号列:粤房证字第3903027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林洽宏、林洽生
202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