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bet(中国)官方网站 交通运输事务中心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保障科学民主管理与依法依规运行有机统一,构建运行顺畅、协同高效、充满活力的事业单位现代治理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是365bet(中国)官方网站 交通运输事务中心。
第三条 本单位住所是广东省365bet(中国)官方网站 新春路中段。
第四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是财政补助一类。
第五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为人民币叁万元。
第六条 本单位的举办单位是365bet(中国)官方网站 交通运输局。
第七条 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365bet(中国)官方网站 交通运输局。
第八条 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365bet(中国)官方网站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第九条 本单位的领导体制实行行政领导人负责制。
第十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交通运输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体制改革,更好地发挥交通运输行业的整体优势和效率。
第十一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
(一)负责道路运输、城市公共汽车运输、出租汽车运输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二)负责机动车维修企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教练车驾驶员培训等事务性工作。
(三)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质量信誉考核和诚信评价、行业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及推广等事务性工作。
(四)协助做好道路运输领域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群体党建等事务性工作。
(五)协助开展道路运输行业应急维稳、投诉信访等相关工作。
(六)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章 党的建设
第十二条 本单位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是按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有关规定,成立党支部,设立支委会。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保证监督本单位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参与重要决策,服务人才成长,促进事业发展。
第十三条 本单位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方式、途径和程序
(一)加强党的政治、思想、组织领导,紧密围绕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会同行政领导班子共同做好本单位工作,推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促进事业发展。
(二)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各项学习教育培训,强化本单位党员和干部理论武装,做好政治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
(三)开展创先争优,推动典型示范,发挥党组织凝聚力量、促进和谐、推动发展的作用。
(四)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和主体责任,创建风清气正干事环境。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发挥本单位所在党支部在选人用人中的把关作用。
(六)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途径和方式。
第十四条 本单位通过以下方式保证党的全面领导
(一)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二)参与重要决策。党支部以支委会统一意见提出建议或支委委员参加行政领导班子会议的形式参与中心重要决策。
(三)强化监督保障。监督党员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对不符合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或不按程序进行决策的做法,及时提出意见或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四)领导群团组织。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第三章 举办单位
第十五条 举办单位对事业单位的权利
(一)提出本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
(二)任免本单位的行政负责人及其他班子成员;
(三)批准本单位重要发展规划、计划、报告;
(四)监督本单位运行;
(五)审核本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
(六)组织指导本单位制定并核准本单位章程草案(修订案);
(七)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举办单位权利。
第十六条 举办单位对事业单位的义务
(一)统筹、指导本单位开展各项业务;
(二)监督指导本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考核奖惩、职称评审、岗位管理等干部人事工作;
(三)监督指导本单位财务管理、政府采购以及国有资产处置;
(四)监督指导本单位工资福利核算及发放,社会保险的缴交;
(五)督促本单位依法依规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有关工作;
(六)对本单位的事业单位年度报告进行准确性、保密性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七)本单位终止时,负责指导本单位依法开展清算、办理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等工作;
(八)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举办单位义务。
第四章 管理层
第十七条 本单位的决策机构实行主任负责制,行政领导班子会议为决策机构。
第十八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由中心正、副主任组成,由举办单位任命,根据有关规定确定任期并进行考核。
本单位决策机构的主要职责为:
(一)接受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政策方针和决策部署;
(二)拟订和实施年度工作计划等日常业务管理;
(三)组织编制实施经费预算、决算及资产等财务管理;
(四)本单位工作人员管理;
(五)定期向举办单位汇报工作;
(六)负责章程草案(修订案)起草相关工作;
(七)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八)完成举办单位交办的各项任务;
(九)本单位终止时,负责依法开展清算、办理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
(十)举办单位赋予的其他职权。
本单位决策机构的议事规则为:
(一)行政领导班子会议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日期、议程、议题由中心主任确定。
(二)领导班子会议由中心主任召集并主持,根据议题需要,可召开领导班子扩大会议,由中心主任确定其他需要列席的人员。
(三)凡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必须本单位正、副中心主任均到会方可召开,特殊情况由领导班子会议决定是否召开。
(四)各股室提交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事项,必须提供相应材料,并提前由分管领导进行审核。
(五)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研究事项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行政领导人负责制、“三重一大”有关规定等进行决策,形成记录或会议纪要,与会人员要严格保密,不得擅自传播和先行公布。
(六)会议讨论研究决定事项要以会议纪要或文件正式公布的为准,并及时报送举办单位。
第十九条 本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为中心主任, 由举办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程序或竞聘方式产生聘任,负责主持本单位全面工作,履行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条 本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为本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一般为中心主任。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第二十一条 根据《中共365bet(中国)官方网站 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365bet(中国)官方网站 交通运输事务中心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函》(潮机编办〔2025〕114号)文件规定,设置综合股、应急安全股、维修驾培事务股、公共交通事务股、货物运输事务股、投诉服务股、道路客运事务股7个内设机构,均为正股级。
(一)综合股。承担中心党务、政务及后勤工作,配合做好行业党委的事务性工作。具体职责:负责组织协调中心党支部和行政日常事务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报告的起草;负责保密、党务、文秘、督办、意识形态、档案和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财务、人事、劳资、社会保险、计划生育和退休人员等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年度财政预算编制前期工作;负责办公用品、办公设备有计划进行定点采购、固定资产台账登记和领用管理,公务车辆的管理及办公费用报销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的申报工作和职工思想教育培训计划的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做好青年、退休和组织开展双文明劳动竞赛活动;配合做好行业党委的事务性工作。
(二)应急安全股。负责中心安全生产管理、扫黑除恶等工作,协助做好道路运输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应急维稳工作。具体职责:负责中心安全生产管理和扫黑除恶工作;协助做好道路运输行业法律法规和各种政策的宣传、推广和应急维稳工作;协助市局做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安全警示教育学习培训的场务工作;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维修驾培事务股。承担湘桥区机动车维修企业、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的事务性工作。具体职责:负责湘桥区机动车维修企业、机动车培训机构经营登记备案、变更事项的材料初审工作;负责教练员和教练车的备案事务性工作;负责机动车维修企业、机动车培训机构业务办理的咨询服务工作;协助道路运输管理科做好机动车维修行业的统计及诚信评价工作;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公共交通事务股。承担湘桥区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的相关事务性工作,协助市局做好道路运输领域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群体党建等事务性工作。具体职责:负责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道路运输证》配发、异动的资料初审、办结工作;负责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道路运输证》车辆年度审验工作以及道路客运运输业务办理的咨询服务工作;协助市局做好道路运输领域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群体党建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市局做好湘桥区城乡客运企业(出租车)上报油补车辆资料的初审工作;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货物运输事务股。承担湘桥区道路货物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的相关事务性工作。具体职责:负责道路货物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异动的资料初审;负责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异动的办结工作;负责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年度审验工作以及道路货物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业务办理的咨询服务工作;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投诉服务股。协助市局做好道路运输行业投诉、信访的办复。具体职责:协助市局做好道路运输行业投诉、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以及道路运输业户的咨询服务工作;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道路客运事务股。承担湘桥区道路客运企业和城区公共客运的事务性工作。具体职责:负责客运车辆、城区公共客车《道路运输证》配发、异动的资料初审、办结工作;负责客运车辆、《道路运输证》车辆年度审验工作以及道路客运运输业务办理的咨询服务工作;协助市局做好客运行业数据的统计;协助市局做好湘桥区城乡客运企业(道路客运、公交车)上报油补车辆资料的初审工作;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五章 服务对象
第二十二条 本单位服务对象的权利
本单位主要承接市直辖区道路运输事务性工作,服务对象为道路运输企业和业户。服务对象有权了解和办理道路运输事务服务行为依据的政策、法规、规范、标准的各项权利,有权对公开的事务办理程序、承诺的服务进行监督,了解办理事务的进度和情况,提出各种建议、意见、咨询。
第二十三条 本单位服务对象的义务
服务对象要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以及行业有关规范,自觉遵守并认真执行,维护公平公正的交通运输行业市场秩序和办事程序,接受合规合理的答复意见和结果,维护科学规范高效的政务环境。
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服务对象参与管理的具体途径、方式和运行机制
服务对象依法依规有权对本单位服务行为等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和异议、投诉。本单位相关服务窗口公开服务或投诉电话;综合股负责统一受理服务对象提出的异议、投诉,各业务股(室)负责接收服务对象提出的相关意见、建议、咨询。
第六章 业务运行
第二十五条 本单位业务运行原则和办法
本单位根据国家及相关部门法律法规,按照机构编制三定方案核定的职能职责组织开展各项道路运输事务性服务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第二十六条 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运行的具体措施
开展道路运输事务性服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政策法规、规范、标准,建立内部服务工作机制,为道路运输业户提供公平、公正、高效的服务质量。
第七章 资产和财务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 本单位国有资产包括使用财政资金或经营自有资金形成的资产,接受调拨或者划转、置换形成的资产,接受捐赠并确认为国有的资产以及其他国有资产;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本单位应当根据依法履行职责和事业发展的需要,结合资产存量、资产配置标准、绩效目标和财政及经营自身承受能力配置资产。本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单位内部国有资产的具体管理,建立和完善内部资产管理与控制制度,依法依规管理资产、处置资产,防止资产流失。
第二十八条 本单位执行国家实行统一的政府会计制度,依法接受税务、财政、审计、国有资产管理等主管部门监督管理。本单位的经费使用应符合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二十九条 本单位财务管理体制
(一)本单位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由单位财务人员统一管理。
(二)本单位实行财务报支“一支笔”审批制度,单位内部需严格控制财务审批权限,各项支出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审批时应按规定取得相应合法凭证。单位财务人员应建立健全内部收支管理制度,加强成本核算,坚持厉行节约。
(三)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决算管理制度;坚持量力而行、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预算年度收入情况合理编制单位预算。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按规定编制单位决算,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及有效性。
(四)建立健全财务与内部控制制度,严格经济核算与成本核算,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与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加强对单位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不定时进行差异分析,防范财务风险。
第三十条 本单位的人员(包括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和聘用人员)工资、社保、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单位接受捐赠、资助和使用的原则
本单位接受捐赠、资助及使用,严格遵循合法合规、公益自愿、专款专用、公开透明的原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接受范围需与本单位宗旨及相关业务范围相符,严禁接受来源非法、附带违法违规条件及与业务无关的捐赠资助;使用时需尊重捐赠资助人意愿,专款专用、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截留挪用。
第三十二条 本单位不设内部审计机构,由主管单位负责本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十三条 法定代表人离任前,应当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第八章 信息公开
第三十四条 本单位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地公开以下信息:
(一)本单位章程,自章程核准(备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单位内部和社会公开,正式文本由章程制定单位在举办单位网站公开发布;
(二)本单位年度报告,应按照有关时限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
(三)本单位法人登记事项、主要活动情况;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开的信息事项。
第九章 终止和剩余资产处理
第三十五条 本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运行:
(一)经审批机关决定撤销;
(二)因合并、分立解散;
(三)因其他原因依法应当终止的。
第三十六条 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开展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七条 清算工作结束后形成清算报告,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本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且资产及债权债务情况清晰明确,权利义务有承接单位的事业单位,可按照有关规定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简易注销登记:转制为行政机构的;转制为国有企业的;因合并、分立解散的;直接撤销事业单位建制的。
第三十八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资产,在举办单位和财政、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进行处置。
第十章 章程修改
第三十九条 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三)应当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条 章程修改的草案应经举办单位和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核准同意,并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于2026年1月30日经365bet(中国)官方网站 交通运输事务中心领导班子会议表决通过。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内容如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相抵触时,应以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的规定为准。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刊载内容为准。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365bet(中国)官方网站 交通运输事务中心。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备案)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