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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受理365bet(中国)官方网站 医疗机构医保定点申请的通告

2026-06-26 20:5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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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医疗机构医保定点准入评估工作,推动形成资源优质、竞争适度、监管有力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服务体系,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能,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的通知》(医保发〔2025〕14号)、《广东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粤医保规〔202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6年集中受理医疗机构医保定点申请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集中受理时间

  2026年6月29日至7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集中受理期间,申请机构提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条件的,应自收到材料补正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

  二、申请条件

  (一)医疗机构类别

  以下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或诊所备案凭证的医疗机构,以及经军队主管部门批准有为民服务资质的军队医疗机构可以申请医疗保障定点:

  1.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

  2.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站)、村卫生室(所);

  4.独立设置的急救中心;

  5.安宁疗护中心、血液透析中心、护理院;

  6.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

  7.医疗康复中心;

  8.盲人医疗按摩所。

  (二)基本条件

  医疗机构申请医保定点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正式运营至少3个月;

  2.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且主要执业机构在该医疗机构的医师;

  3.主要负责人负责医保工作,配备专(兼)职医保管理人员;100张床位以上的医疗机构应当设内部医保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4.具有符合医保协议管理要求的医保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等;

  5.具备符合医保协议管理要求的信息系统技术和接口标准,实现与医保信息系统有效对接,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准确、完整上传全量就诊人员结算信息、医保结算清单、药品耗材追溯码、进销存信息等信息至医保信息平台,能够为参保人提供联网直接结算。设立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医用耗材、疾病病种、医务人员等基础数据库,按规定使用国家和广东省统一的医保编码。按要求推动医保码在挂号、就诊、支付、取药、取报告等就医服务全流程使用;

  6.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及以上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予受理情形

  医疗机构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定点申请:

  1.以医疗美容、辅助生殖、生活照护、种植牙等非基本医疗服务为主要执业范围的;

  2.基本医疗服务未执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制定的医药价格政策的;

  3.未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责任的;

  4.以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申请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自发现之日起未满3年的;

  5.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协议未满3年或已满3年但未完全履行行政处罚责任的;

  6.因严重违反医保协议约定而被解除协议未满1年或已满1年但未完全履行违约责任的;

  7.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曾因严重违法违规导致原定点医疗机构解除医保协议,未满5年的;

  8.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人名单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三、受理方式

  愿意成为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并具备以上申请条件的医疗机构,可向医疗机构辖属地医保中心提出定点申请,并按《关于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潮医保中心通〔2025〕207号)的有关要求填报和提交相关资料(文件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下载)。市直、各县(区)受理地址和联系电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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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医保中心通〔2025〕207号 关于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png

(扫二维码获取资料)

  四、准入评估程序

  (一)资料审查

  1.初审。各县(区)医保中心对辖属地医疗机构提交的相关资料,符合申请条件的完成初步审查后出具受理回执。对材料不齐全的,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

  2.复审。对初审通过的申报资料,各县(区)医保中心要综合群众医疗需求、区域医疗卫生资源规划等因素,经征同级卫生健康等部门意见后,出具《关于××医院申请纳入医保定点管理的资源配置意见书》,连同初审意见送市医保中心进行复审。市医保中心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对医疗机构人员、设备配置等情况进行现场核对。

  (二)评估

  自2026年7月中旬起,对于资料齐全、通过复审的医疗机构,市医保中心按《关于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潮医保中心通〔2025〕207号)的有关程序开展专业评估、系统评估和现场考察。

  其中,现场考察环节将同步邀请市深化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整治重点攻坚工作专班部分成员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社会义务监督员等现场进行观摩和监督,并开展专家综合评价,确保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五、公示与协议签订

  对于评估合格的医疗机构,市医保中心综合评估情况初步确定医疗机构的服务资质,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医疗机构,在完成与“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联调测试、药品耗材追溯码配置、医保智能审核系统联网等前期必备工作,具备开展直接联网结算条件后,凭评估意见书同辖属地医保中心签订医保服务协议。

  对新纳入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设立6个月政策辅导期,由辖属地医保中心指导定点医疗机构落实医保管理及支付相关政策要求。政策辅导期内出现违规问题,情节严重的将直接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同时,根据国家医保局《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五年行动计划(2026—2030年)》工作部署,国家飞行检查5年覆盖全国所有地级市,省级飞行检查每年覆盖全省所有地级市,5年覆盖所有县(区),市县医保部门5年实现对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全覆盖,我市将保持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严厉查处各种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365bet(中国)官方网站 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6年6月26日


  【温馨提醒】

  近年来,随着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数量的持续增加和服务供给能力的不断提升,在我市部分区域,出现了医保医药机构资源数量过剩、增长过快、结构不合理、分布不均衡、服务不规范等问题。

  为更好满足参保群众医药服务需求,进一步赋能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国家医疗保障局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促进布局更加优化,结构更加科学,确保基金支付保障安全可持续。目前,我市正严格落实国家及省医保部门工作部署,稳步推进全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工作。未有特殊情况,本次集中受理后未纳入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暂不予纳入我市医保定点范围。

  在此,温馨提醒各位拟开办医药机构并打算申请医保定点的投资者:在开办医药机构前,请充分了解我市各区域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数量情况和布局现状,理性评估运营前景和发展方向,实现机构发展与我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源规划相契合。有关医保定点政策、规划进展等信息,您可通过365bet(中国)官方网站 或“365bet医保”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查询了解。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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